華中科技大學環境學院2023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推薦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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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具有環境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博士后流動站,具有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4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為進入(Environment/Ecology)ESI全球前1%的優勢學科。目前,全院教職工79人,教授22人、副教授25人,講師13人。

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2023年推免名額45個,考察學生績點排名、課程完成情況、英語成績、行為規范等。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即可參與保研。想要了解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及其他學院的推免實施辦法、加分細則,可掃網頁顯示二維碼添加學姐咨詢哦~保研喵團隊提供保研全程輔導,助力同學們推免上岸!

 

一、推免工作基本原則

1.科學遴選原則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加強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 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引導學生全面發展, 綜合評價學生各方面表現。

2.集體決策原則

成立由學院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的2023屆推免生遴選工作組。學院主要負責人對推免招生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

工作組組長:楊家寬、劉利劍

工作組副組長:侯慧杰、周雅琦、吳曉暉

工作組成員:王宗平、于靖華、毛娟、李森、王飛飛、龔建宇、楊丹妮、蔡煦、楊群、李必勝

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監察組,對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監察組組長:王松林

監察組副組長: 朱娜

監察組成員:郭利民、謝鵬超、馮曉楠

3.程序規范原則。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政策,根據學院特點科學制訂具體實施辦法。由各系抽調專家成立審核小組,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競賽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通過審核鑒定的須在本單位網站上予以公示,未通過的,不得納入綜合成績計算。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本單位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 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學校推免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的,應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應主動報備。對未按規定報備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將上報學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4. 信息公開原則。在學院網站開辟專欄,向社會公布推免生名額、推薦辦法,按要求對擬推免名單等重要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公示內容原則上不得修改。如確有必要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相同天數。同時暢通推免信息咨詢、信訪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發現、堅決糾正推免工作中出現的錯誤。

5.違規嚴處原則。加強誠信建設,對在推免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將嚴肅懲處,已入學的要取消研究生學籍,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責,違反推免政策規定的,學校將依紀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指標分配辦法

1.學校下達指標情況

    學校下達環境學院面試攻讀研究生指標共計45人,其中基礎性指標34人(含實驗班12人),質量導向類指標10人,其他類指標(國防科大定向1人)。

2.指標分配辦法

(1)基礎性指標

    基礎性指標34人分配方案如下:

    本科生院根據實驗班推免指標為班級總人數40%的比例規定分配給卓班推免生指標共12人; 剩余22人按照各專業普通班學生人數比例分配,方法如下:

各專業分配指標數=(教務處基礎性指標數-給卓推免指標數)×(各專業普通班畢業生人數/2023屆普通班畢業生總人數)。

基礎性分配結果為: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指標8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指標17個,環境工程專業指標9個。

(2)質量導向類指標

    學校下達質量導向類指標總數10個,統籌考慮專業和學科發展,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指標3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指標3個,環境工程專業指標4個。

(3)定向指標

    國防科技大學環境工程專業(荊楚卓越計劃實驗班)定向指標1個。

3.推免指標分配結果

專業

基礎指標

質量導向類指標

定向指標

推免指標總計

環境工程

9

4

1

14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8

3

/

11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5

3

/

20

給排水卓越班

12

 

34

10

1

45

注:2019級本科生總人數共154人(不含留級生)。其中,給卓班29人;普通班總人數為125人,包括給排水專業29人,環境工程專業49人,建環專業47人。

 

三、推免生推薦條件

  1.我院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

  3.遵紀守法,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學術不端行為記錄;

  4.已完成所在專業培養計劃前3年學分要求, 補考重修后無課程不及格情況;

  5.加權平均成績居本年級或專業排名的前50%;

  6.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

  7.注重全面發展,在雙創、體育、藝術活動等方面表現良好;

  8.原則上應為不計劃本科畢業后赴國(境)外留學的學生。

 

四、推免考核成績評定方案

   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關于做好我校2023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14日發布)文件精神執行。

推免考核體系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學業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

思想品德考核由學工組牽頭組織,由學生所屬黨(團)支部結合學生在校期間的政治表現給出實事求是的評價。通過思想品德考核的學生方具備參加學業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的資格。

學業考核以學生在校前三個學年的本科課程學習情況為依據,考核成績取學生前三個學年的總平均加權成績(重修前,以學校HUB系統提供的當前數據為準),即

學業考核成績=學生前三個學年的總平均加權成績。

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分為依據,考核范圍和評分規則參見《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綜合素質考核評分細則》??苿擃?、競賽類等綜合素質評分項須經過學院專家組(成員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不少于5人)的審核鑒定方為有效,審核鑒定過程須組織有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全程錄音錄像),審核鑒定結果須在學院網頁上公示。

推薦考核成績由學業考核成績和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組成,即

推薦考核成績=學業考核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

 

五.推免工作進度安排

1、9月14-15日:成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組、監察組、學生綜合素質考核鑒定專家組;制訂學院推免工作實施辦法并上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負責:院本科教學負責人,本科教務辦和學工組協助);

2、9月15日晚:向學生公布推免工作實施辦法及推免生指標分配計劃;推免工作實施辦法上報本科生院(負責:本科教務辦)

3、9月14-16日:總平均加權成績排名前50%學生的前三個學年成績審核,公布各專業候選人名單(負責:本科教務辦);

4、9月14-16日:學生綜合素質考核材料收集、整理,學生提交個人綜合能力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含期刊封面、扉頁和論文主體,或錄用證明)、專利證書等;綜合素質評分統計(負責:學工組);

5、9月17日下午:專家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分進行審核鑒定,給出最終綜合素質評分(負責:各系專家組;教務辦和學工組配合);

6、9月18日:推薦考核成績統計及審核(學工組統計,教務辦審核);

7、9月19日上午:公示1:1推薦免試生名單(負責:本科教務辦)

8、9月19-20日:學院依據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要求填報推免生表格(表單格式及基礎數據由本科生院提供)(獎勵加分部分由學工組負責,加權成績及綜合成績審核由本科教務辦負責);

9、9月22日前:推免生名單、推免生信息表、推免生名單及成績排名上報學校本科生院。

 

  • 附件【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綜合素質考核評分細則(2022修訂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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